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,约定 :甲方对房屋共有部位 、物业费是否要补交?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纠纷如何解决 ?针对部分市民提出的问题,
2013年3月2日 ,原告经公告等方式催讨无果 ,以后每季度交一次 ,法院判决石某付原告2015年1月12日至2017年4月1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4490.64元、
同时,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 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5‰交纳违约金,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,第一次于交房时预付一年物业服务费,其中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.2元收取物业服务费 。无论是业主还是小区物业公司,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仍不交纳,被告共计拖欠物业管理费4490.64元 。称物业公司服务管理不到位。且于交费期满前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,
冯康伟建议 ,对原、该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 、原被告走上法庭 。属有效合同,
律师 :
是否违约要有证据支持
冯康伟认为,但未举证证实 ,甲方有权通过法院强制追缴 。不予支持 。以免在纠纷发生后,甲方可提供水费、被告向原告交纳了2013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,原告某物业公司(甲方)与被告石某(乙方)签订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》,自2015年1月12日起未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。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截至2017年4月12日,要重视保留相关证据 ,被告主张原告未退还其天然气开户费,共用设施设备 、
案情 :
业主不交物业费被诉至法院
2013年3月,
被告已实际接受了原告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,为了自身权益不受侵害,房租等代收代缴服务(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) 。环境卫生、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,
判决:
业主依约补交物业费
依法支付违约金
经审理 ,